文|山西諾云集團企策通綜合服務平臺
近年來,國家及山西省各級政府出臺一系列支持民營經濟發展的扶持政策,為便于企業對各個政策獎勵政策有所了解,2024年山西諾云集團企策通綜合服務平臺搜集整理了最新山西省省級、綜改區及各市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相關獎勵政策,全新推出【山西省獎勵政策匯總】系列專題,匯總山西省及各個地市專精特新、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股份制改造等獎勵政策。上一期推出山西省及各市科技成果轉化獎勵政策匯總(點擊標題查看詳情)
本期推出:山西省及各市知識產權獎勵政策匯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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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知識產權獎勵政策匯總
已授權的國內發明專利,一次性專利資助標準5000元/件(根據上年度授權情況具體分配);已授權的國外發明專利,一次性專利資助標準2萬元/件(每項發明專利最多資助2個國家)。獲得中國專利金獎項目一次性補助100萬元/項,銀獎項目一次性補助60萬元/項,優秀獎項目一次性補助20萬元/項。
政策依據:山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山西省市場監管局專利獎補專項資金實施管理細則(試行)》的通知(晉市監知?!?019〕237號)
我省大數據企業、高校或研究機構,獲得“國家知識產權示范企業”“國家知識產權優勢企業”的,分別給予一次性50萬元、20萬元獎勵。
政策依據:山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山西省加快推進數字經濟發展的實施意見和若干政策的通知(晉政發〔2021〕25號)
1. 依據專利質量、產業化發展方向及前景,一次性補助國內授權的高價值發明專利5000元、國外授權(PCT)發明專利2萬元。對企事業單位年度授權高價值發明專利數量超過10件的,在普通資助的基礎上,每件可再獎勵3000元,總額不超過30萬元。
2. 對新注冊地理標志商標的注冊人給予3萬元獎勵;對新申請2件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且延伸注冊國10個以上的,給予3萬元獎勵。
3. 對新列入國家知識產權示范、優勢企業的,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獎勵;對新列入省級知識產權優勢企業的,給予10萬元獎勵。對通過“貫標”績效評價或認證的企業,一次性給予20萬元獎勵。
4. 每年扶持一批產業知識產權聯盟,對每個通過國家知識產權局登記認證的給予10萬元資助。
5. 對新設立的省級及以上知識產權維權援助中心,根據運營情況一次性給予30萬元資金扶持。
6. 對新設立的國家級保護中心、快速維權中心一次性分別給予100萬元、30萬元資金扶持。
7. 對獲國家審批的信息平臺(中心)一次性給予50萬元獎勵。
8. 對國家級知識產權教育示范、試點學校,一次性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獎勵;對省級知識產權教育示范學校,一次性給予10萬元獎勵。
9. 每年擇優扶持一批產業規劃類導航項目,每個項目資助50萬元;每年擇優扶持一批企業運營類專利導航項目,每個項目資助30萬元。
10. 對國家級版權示范單位、示范園區(基地)一次性分別給予30萬元、50萬元獎勵。
11. 對擁有發明專利數量不低于50件、PCT申請不低于10件的高價值專利組合企業,每年擇優扶持不超過10個,每個補助100萬元。
12. 對我省納入國家知識產權運營服務體系、年度主營業務收入達到1000萬元以上的知識產權運營機構一次性給予100萬元獎勵。對省級知識產權運營示范機構、分析評議示范機構、服務品牌機構或國家級知識產權運營試點、分析評議試點、服務品牌培育機構一次性給予10萬元獎勵;對國家級知識產權運營示范機構、分析評議示范機構、服務品牌機構一次性給予20萬元獎勵。
13. 對發明專利授權率達到當年全國平均水平、發明專利代理量達到當年全省代理機構平均數量的代理服務機構,按照發明專利授權率擇優獎勵不超過10家,每家資助20萬元。
政策依據: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山西省全面推進知識產權強省建設行動方案的通知(晉政辦發〔2019〕81號)
山西省省專利獎每年評選一次,設一、二、三等獎,其中:一等獎不超過5項,每項獎勵人民幣10萬元,其中發明專利不少于80%;二等獎不超過15項,每項獎勵人民幣5萬元,其中發明專利不少于70%;三等獎不超過25項,每項獎勵人民幣3萬元,其中發明專利不少于60%。
政策依據: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山西省專利獎勵辦法的通知(晉政辦發〔2016〕108號)
綜改區
對新獲得國家專利金獎、銀獎、優秀獎的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30萬元、15萬元、10萬元。對新確定國家知識產權示范企業、國家知識產權優勢企業的,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30萬元、15萬元。當年獲得多項國家級榮譽稱號的,不重復獎勵。
政策依據:山西綜改示范區管委會關于印發《山西綜改示范區促進企業自主創新辦法》的通知(晉綜示規發〔2023〕3號)
太原市知識產權獎勵政策匯總
1. 對通過《專利合作條約》途徑或直接向國外(地區)遞交申請并獲得外國國家(地區)專利管理部門授權的發明專利的專利權人,每件給予2萬元資助,同一發明創造被多個國家(地區)授權的,最多資助3個國家(地區)。對存續10年以上的發明專利,從第11年開始,每年每件發明專利按當年實際繳納費用的50%給予專利權人資助。
2. 對年度獲得專利授權量達到200件(含)以上、100件(含)以上200件以下、50件(含)以上100件以下或發明專利授權量20件(含)以上的專利權人,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5萬元一次性獎勵。
3. 對新獲得植物新品種授權的,每件給予1萬元獎勵。
4. 對獲得中國專利金獎、銀獎、優秀獎,中國外觀設計金獎、銀獎、優秀獎,山西省專利獎一、二、三等獎專利項目的第一專利權人,按照省級獎勵金額予以1∶1配套獎勵。
5. 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對上市重點后備企業一次性給予每家企業10萬元知識產權服務,成功上市的,每家企業再給予10萬元知識產權服務。
6. 對開展區域規劃類(產業規劃類)專利導航的縣(市、區)政府和園區管委會,每個項目給予30萬元獎勵;對企事業單位開展的企業經營類、研發活動類、人才管理類等專利導航項目,擇優給予每個項目20萬元資助。
7. 對新獲得“中國馳名商標”(行政認定)的企事業單位,一次性獎勵 100 萬元。對新獲得中國地理標志(集體商標、證明商標)的組織,一次性獎勵20萬元。對持自主商標參加中國國際商標品牌節和其他國際展會、博覽會并獲得獎項的單位,每家給予最高5萬元獎勵。對持有自主版權參加中國國際版權博覽會的單位,每家給予最高5萬元獎勵。
8. 對列入市級地理標志運用促進工程的項目給予100萬元資助。
9. 擇優對新獲得知識產權管理規范貫標認證的單位給予補助,按照不超過實際認證支出費用(不包括認證輔導費)的原則,金額不超過10萬元。
10. 對入選國家級和省級知識產權優勢、示范企業以及國家級和省級中小學知識產權教育試點、示范學校的,按照省級獎勵金額予以1∶1配套獎勵;對認定為國家知識產權示范高?;蝈噙x為國家知識產權試點高校的,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獎勵。
11. 對入選市級知識產權示范、優勢培育企業的,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資助;對入選市級知識產權示范、試點高校的,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資助;對入選市級中小學知識產權教育示范學校的,給予5萬元獎勵。
12. 對獲得國家級版權示范園區(基地)、示范單位和省級版權示范園區(基地)、示范單位的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20萬元、10萬元獎勵。
13. 擇優對面向科技創新類中小微企業開展知識產權托管工作突出的知識產權服務機構,按每托管一家企業10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獎勵,每家知識產權服務機構獎勵不超過100萬元。
14. 支持高校院所向中小企業轉移轉化專利技術,按年度交易合同總額的10%對高校院所予以補貼,同一單位每年獲得補貼總額不超過100萬元。
15. 擇優對促進專利轉化、推進專利技術供需對接成效突出的機構或單位,按年度交易額的10%給予獎勵,同一機構每年獲得獎勵總額不超過50萬元。
16. 擇優對以公開許可、先許可使用、后支付許可費等創新方式,主動面向中小企業轉化其專利技術達到30件以上(1年內)的大型國有企業和高校院所,最高給予一次性20萬元獎勵。
17. 擇優扶持企業推廣應用專利技術,每個項目給予不高于20萬元資助,每年用于扶持專利推廣的資金不超過500萬元。
18. 對按照《國家知識產權局產業知識產權聯盟建設指南》要求設立、備案并開展相關運營工作半年以上的知識產權聯盟,給予一次性資助30萬元;每年對知識產權聯盟進行考評,對以構筑和運營高價值專利組合、推動知識產權與標準融合發展、開展專利導航等多種方式開展知識產權運營工作成效顯著收益較高的,給予50萬元獎勵,每個聯盟累計獎勵不超過100萬元。
19. 政府與銀行、保險、擔保、評估等機構共同設立不低于3000萬元的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風險補償基金;對以專利、商標、版權為質押物提供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貸款的金融機構,給予融資額度2%的風險補助,同一機構每年補助不超過500萬元;對銀行等金融機構面向科技創新類中小微企業提供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貸款且單家企業貸款金額500萬(含)以下的,給予金融機構不超過貸款企業未償還本金部分80%的風險補償。
20. 對以專利、商標、版權等知識產權為質押物,從銀行等金融機構獲得融資的科技創新類中小微企業,每年按所產生的貸款利息、擔保、評估等費用總額的50%給予補貼,每個企業每年獲得上述補貼總額不超過20萬元,連續享受補貼不超過2年。
21. 鼓勵保險機構開發符合需求的知識產權類保險產品,對保險機構面向太原市企事業單位開展的各類知識產權保險業務,按照年度保費總額的30%給予獎勵,同一機構每年獎勵不超過50萬元;鼓勵企業投保各類知識產權險種,對投保企業按實際保費支出的50%給予資助,同一家企業年度保費資助總額不超過20萬元。
22. 對以知識產權為基礎資產公開發行資產證券化產品的發行主體,按其實際發行金額的2%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500萬元。發行主體所獲獎勵金額的10%應當用于獎勵其高級管理人員和相關專業人員。對通過知識產權證券化產品實現融資的企業,按其實際融資金額3%的年利率給予補貼,每筆融資補貼期限最長2年,單個企業每年可申請1筆補貼,每年最高100萬元。
23. 本市專利代理機構年度代理發明專利并獲得授權的數量達到50件(含)以上100件以下、100件(含)以上200件以下、200件(含)以上的機構,分別給予5萬元、10萬元、15萬元一次性獎勵。
24. 開展本地優秀知識產權服務品牌機構培育,排名靠前的,給予每家機構最高20萬元獎勵;對新獲得國家級知識產權服務品牌機構培育單位或獲得中華商標協會評出的優秀商標代理機構的,給予5萬元獎勵,同時獲得2個稱號的服務機構,只獎勵一次,不重復獎勵;對新獲得國家級知識產權服務品牌機構單位,再給予5萬元獎勵。
25. 主動引進全國排名靠前、有一定影響力的知識產權服務機構,對年營業額達到500萬元以上的,給予一次性50萬元獎勵。
26. 對圍繞市場創新主體提供專業化、市場化服務,對企業提供宣傳培訓、維權援助等知識產權服務,取得良好成效和積極影響的知識產權協會(學會),按年度評價結果,擇優給予20萬元獎勵。對新成立知識產權協會(學會)并開展知識產權相關服務活動的,一次性給予10萬元補助。
27. 鼓勵本地專利代理機構與高校聯合建立大學生知識產權實訓基地,對同時在同一服務機構參加實訓的大學生10人以上、并且滿半年的,給予服務機構5萬元補助;支持知識產權服務機構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對于在聘用期2年內獲得專利代理師資格證的高校畢業生,按每人2萬元對機構給予補貼;知識產權服務機構從本省外引進高學歷(碩士以上)、經驗較豐富(從業5年以上)、簽訂服務合同超過5年的執業專利代理師的,按每人5萬元對機構給予一次性補貼。
28. 對獲得專利代理師資格證且執業超過一年的知識產權從業人員,給予一次性獎勵5000元;對獲得正高級知識產權師(正高級)、高級知識產權師(副高級)、知識產權師(中級)職稱的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5000元、3000元、1000元。
29. 對經省教育廳批準、教育部備案的新設知識產權專業第二學位、知識產權碩士點、博士點的,分別給與20萬元、30萬元、50萬元獎勵,對新設知識產權專業、知識產權學院并招生的,分別給予100萬元、500萬元獎勵。
30. 對知識產權服務機構委托高校院所開展知識產權人才繼續教育的,按每人每年2000元對知識產權服務機構給予資助,年度資助總額不超過20萬元。
31. 對知識產權侵權糾紛案件中獲得仲裁、行政裁決支持的非訴案件和司法判決勝訴案件的當事人,根據行政裁決、仲裁、司法判決等法律文書,按核定后的公證費、證據保全費、無效宣告受理費、仲裁費、訴訟費、律師費、鑒定費、檢索評價費等實際總支出額,給予不超過50%的維權資助,最高5萬元,其中律師費最高2萬元,同一當事人每年國內維權案件資助最高20萬元、國外維權案件資助最高50萬元。
政策依據:太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太原市促進知識產權創新發展若干支持政策(2020-2023年)的通知(并政辦發〔2021〕25號)
大同市知識產權獎勵政策匯總
新獲得“國家知識產權示范企業”和“國家知識產權優勢企業”的,分別給予一次性30萬元、10萬元獎勵。
政策依據:關于印發大同市加快推進數字經濟發展的實施方案和若干政策的通知(同政發〔2022〕3號)
1. 對新注冊的地理標志商標的注冊人給予10萬元獎勵。
2. 開展市級知識產權教育示范、試點學校培育,并分別給予3萬元獎勵。
3. 對獲得國家級版權示范園區(基地)、示范單位,省級版權示范園區(基地)、示范單位,市級版權示范園區(基地)、示范單位的,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5萬元獎勵。
政策依據:關于印發《大同市全面推進知識產權強市建設行動方案》的通知(同政辦發〔2022〕11號)
朔州市知識產權獎勵政策匯總
1. 對當年新授權的國內發明專利、高價值發明專利、PCT國際發明專利分別資助1萬元、5萬元、10萬元。對獲得山西省專利獎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的專利權人分別給予5萬元、3萬元、1萬元的獎勵。
2. 對新被核準注冊的地理標志(農產品地理標志、地理標志保護產品、地理標志商標),每件給予注冊人10萬元獎勵,對新被核準的旅游景區(包括AAA級鄉村旅游示范村)集體商標,每件給予注冊人5萬元獎勵。
3. 對新列入國家知識產權示范、優勢企業的,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獎勵,對新列入省級知識產權優勢企業的,給予5萬元獎勵。對通過“貫標”績效評價或認證的企業,按照“不高于實際發生認證費用”原則進行獎勵,每家最高不超過10萬元。對獲得省級專利推廣實施資助項目給予5萬元的資金支持。對國家級版權示范單位、示范園區(基地)一次性分別給予5萬元、10萬元獎勵,對省級版權示范單位、示范園區(基地)一次性分別給予3萬元、5萬元獎勵。
4. 完善企業專利交易扶持政策,企業購買獲得省級以上發明專利獎的發明專利,屬非關聯交易并在本省實施轉化的,按發明專利技術交易額的50%給予補助,補助額度一般不超過20萬元;
政策依據:朔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朔州市全面推進知識產權強市建設行動方案的通知(朔政辦發〔2021〕38號)
1. 對當年新授權的國內發明專利、PCT國際發明專利分別資助1萬元、10萬元。對推廣價值高的發明專利進行保護支持,維護費按上繳國家的費用全額資助,保護支持期限不超過6年。
2. 對以專利質押貸款方式融資達到100萬元及以上的企業,一次性補助貸款利息、擔保、評估等費用總額的50%,最高補助20萬元。
3. 積極推進技術標準創新基地建設,對市內當年牽頭制定并發布國際標準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每件分別一次性資助100萬元、50萬元、50萬元。
政策依據:關于印發朔州市支持科技創新獎勵辦法的通知(朔政辦發〔2018〕40號)
忻州市知識產權獎勵政策匯總
1. 獲得地理標志證明商標、地理標志保護產品和農產品地理標志注冊登記,每個地理標志獎勵持有人10萬元。
2. 被核準的旅游景區(包括AAA級鄉村旅游示范村)集體商標,每件給予持有人5萬元獎勵。
3. 獲得國家授權的發明專利,對發明專利申請費用給予全額補貼,并補助5年的專利年費。
4. 對通過《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認證的高新技術企業,資助實際發生的認證費用,最多不超過5萬元。
政策依據:忻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忻州市知識產權獎勵資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忻政辦發〔2020〕139號)
1. 對新申報地理標志(農產品地理標志、地理標志保護產品、地理標志商標)的縣(市、區),每件給予縣(市、區)政府5萬元獎勵,對新被核準注冊的地理標志(農產品地理標志、地理標志保護產品、地理標志商標),每件給予注冊人10萬元獎勵,對新被核準的旅游景區(包括AAA級鄉村旅游示范村)集體商標,每件給予注冊人5萬元獎勵。
2. 對獲得中國專利獎的專利權人給予20萬元獎勵,對獲得山西省專利獎的專利權人給予10萬元獎勵。
3. 對有一定市場潛力的實用新型專利產業化項目,給予5至10萬元的補助;對帶項目、帶資金來忻創業領軍人才(團隊),經評審,確認其擁有的自主知識產權和關鍵技術達到國內領先,且其研發成果進入產業化階段,給予50-100萬元的獎勵。
4. 企業購買獲得省級以上發明專利獎的發明專利,屬非關聯交易并在本省實施轉化的,按發明專利技術交易額的50%給予補助,補助額度一般不超過20萬元。
政策依據:忻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忻州市全面推進知識產權強市建設行動方案的通知(忻政辦發〔2019〕105號)
晉中市知識產權獎勵政策匯總
1. 對申請2件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且延伸注冊國2個以上的,給予2萬元獎勵。對已核準的地理標志保護產品(地理標志商標)的所有人給予5萬元獎勵。依據專利質量、產業化發展方向及前景,一次性補助國內授權發明專利5000元、國外授權(PCT)發明專利2萬元。
2. 對新列入國家級、省級知識產權示范企業、優勢企業,落實省級知識產權扶持政策,給予相應的資金資助。對通過“貫標”績效評價或認證的企業,經審核符合資助要求的,可酌情給予費用補貼。
3. 對新設立市級及以上的知識產權維權援助中心,根據運營情況給予相應的政策資金扶持。
4. 對新列入國家級、省級知識產權教育示范的學校,根據認定情況給予相應的工作經費資助。
5. 對符合標準的“鳳凰計劃”企業給予30萬元商標品牌升級資金扶持,對符合標準的“孔雀計劃”企業給予20萬元商標品牌升級資金扶持。
6. 對符合標準的“龍門企業”給予20萬元專項資金扶持。
政策依據:晉中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晉中市全面推進知識產權強市建設三年行動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市政辦發〔2020〕16號)
臨汾市知識產權獎勵政策匯總
1. 對新通過國家《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標準的貫標企業,資助金額為實際發生的認證費用(貫標輔導、咨詢等服務費用不列入獎補范圍),最高不超過5萬元。
2. 對新被核準注冊的地理標志(地理標志證明商標、地理標志保護產品、農產品地理標志),每件給予注冊人3萬元獎勵,對新建的具有一定規模的旅游景區(包括AAA級鄉村旅游示范村)集體商標,每件給予注冊人3萬元獎勵。
3. 對獲得中國專利獎的專利權人給予10萬元獎勵,對獲得山西省專利獎的專利權人給予5萬元獎
政策依據:臨汾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臨汾市全面推進知識產權強市建設行動方案的通知(臨政辦發[2021]31號)
1. 對以專利質押貸款方式融資達到300萬元及以上的企業,一次性補助貸款利息、擔保、評估等費用總額的50%,最高補助20萬元。
2. 對當年申請實用新型專利和發明專利的單位和個人 ,分別給予1000元和2000元的資助。對有效發明專利10年保護期內的年費給予全額補助。
政策依據:臨汾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臨汾市進一步支持科技創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臨政辦發〔2018〕35號)
陽泉市知識產權獎勵政策匯總
1. 對資助年度內符合條件的發明專利申請給予1000—3000元的資助,對獲得授權的發明專利給予5000元的資助。對依照PCT規則提交的涉外發明專利申請,給予5000元的資助;對進入國家階段并獲得授權的涉外發明專利,給予3—5萬元的資助,同一發明創造最多按3個國家予以資助。對有效發明專利維持費根據維持年度,給予1500—12000元的資助。對積極創造、運用自主知識產權,且實施發明專利項目年經濟效益達到600萬元以上的企業,一次性發放10萬元的項目資助。對積極開展專利工作,且當年被列入市級專利工作試點企業的單位給予不低于2萬元的補助。
2. 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企(事)業單位,給予1至2萬元獎勵:年專利申請量10件及以上,且含有3件及以上發明專利;連續兩年累計申請發明專利10件及以上;連續兩年累計授權發明專利達到3件。
政策依據:陽泉市創新驅動獎補政策十四條(陽辦發〔2017〕49號)
1. 對獲得授權的發明專利(含通過PCT及其他途徑在境外獲得授權的發明專利)進行補助;同一件專利申請獲得多個國家授權的,視為一件專利給予補助。
2. 在關鍵技術領域開展高價值知識產權培育,對達到國家高價值專利條件的專利給予資金扶持。
3. 新核準的地理標志商標,對擁有該地理標志權的組織給予一次性資金扶持。
4. 鼓勵在本市注冊且經營正常的企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或戶籍地在本市的知識產權權利人,用知識產權專用權以許可、轉讓、作價入股等方式提高專利轉化效率或商標專用權的使用,對轉化實施運用創造了社會經濟效益、實現應用價值的項目進行資金扶持。對上報企業的成果,由第三方進行評定。按照評審結果,每年扶持項目不超過3項,每家企業、每位發明人每年只能申報一項,已經獲得過扶持的項目不得再進行申報。
5. 對新認定的國家知識產權優勢示范企業,每家給予一次性資金扶持。
6. 對新獲得中國專利獎、山西省專利獎和馳名商標的項目,給予一次性資金扶持。
7. 對成功辦理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的企業,每家給予一次性資金扶持。
8. 對知識產權維權援助中心陽泉分中心及工作站開展知識產權維權援助工作的,根據開展知識產權糾紛調解工作情況給予相應的資金扶持。
9. 對新獲批的國家、省、市中小學知識產權教育示范、試點學校,每家給予一次性資金扶持。同一年度同一學校獲不同級別認定的,以最高認定為準,不重復扶持。
政策依據:陽泉市知識產權發展資金使用管理辦法(試行)(2023年5月5日)
1. 上年度獲得授權的國內外(包括香港、臺灣、澳門)發明專利每件支持2萬元;獲得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每件支持2000元;獲得實用新型專利或計算機軟件著作權每件500元。同一單位支持總額最高10萬元。
2. 對上年度國家、省認定的知識產權優勢(示范)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
3. 對上年度獲得“國家知識產權分析評議服務示范機構”榮譽稱號的機構,給予10萬元獎勵。
政策依據:關于印發陽泉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支持科技創新發展若干政策(試行)的通知(2023年9月30日)
晉城市知識產權獎勵政策匯總
1. 對通過《專利合作條約》途徑或直接向國外(地區)遞交申請并獲得外國國家(地區)專利管理部門授權的發明專利的專利權人,每件給予1萬元資助,同一發明創造被多個國家(地區)授權的,最多資助1個國家(地區)。
2. 對年度獲得發明專利授權量達到50件(含)以上、30件(含)以上50件以下、10件(含)以上30件以下的專利權人(第一專利權人),分別一次性給予5萬元、3萬元、1萬元獎勵。
3. 加大高質量知識產權獎勵力度對獲得中國專利金獎、銀獎、優秀獎,中國外觀設計金獎、銀獎優秀獎,山西省專利獎一、二、三等獎專利項目的第一專利權人,按照省級獎勵金額的50%獎勵。
4. 對開展區域規劃類(產業規劃類)專利導航的縣(市、區)政府或園區管委會,以及企事業單位開展的企業經營類、研發活動類、人才管理類等專利導航項目,給予每個項目20萬元資助。
5. 對新獲得中國地理標志(集體商標、證明商標、保護產品)的組織,一次性獎勵3萬元。
6. 對列入市級地理標志保護工程的項目給予10萬元資助。
7. 對新獲得知識產權管理規范貫標認證的單位給予補助,按照不超過實際認證支出費用(不包括認證輔導費)的原則,金額不超過5萬元。對入選國家級知識產權示范、優勢企業的,給予5萬元、3萬元獎勵;對入選省級知識產權示范、優勢企業的,給予3萬元、2萬元獎勵。對入選國家級中小學知識產權教育示范、試點學校的,給予5萬元、3萬元獎勵:對入選省級中小學知識產權教育示范、試點學校的,給予3萬元、2萬元獎勵。
8. 對獲得省級專利推廣實施資助項目,每個項目給予5-10萬元的資助。
9. 對以專利、商標為質押物,從銀行等金融機構獲得融資的科技創新類中小微企業,按所產生的貸款利息、擔保、評估等費用總額(貸款額度300萬元及以上)的50%一次性給予補貼,每家企業補貼總額不超過20萬元。
10. 本市專利代理機構年度代理發明專利并獲得授權的數量達到 200件(含)以上、100件(含)以上200件以下、50件(含)以上100件以下的機構,分別給予15萬元、10萬元、5萬元一次性獎勵。
11. 對新獲得國家級知識產權服務品牌機構或獲得中華商標協會評出的優秀商標代理機構的,給予5萬元獎勵,同時獲得2個稱號的服務機構,只獎勵一次,不重復獎勵。
12. 鼓勵高端知識產權服務機構在我市設立總部或分支機構,對年營業額達到50萬元以上的,給予一次性3萬元獎勵。
13. 持續依托鄉鎮(街道)政府、行業協會、商會、產業園區、專業市場做好服務指導站建設工作,按照年度評價結果,對工作正常運行、成績突出的,每年評出一等獎1個、二等獎2個、三等獎3個,并分別給予1萬元、5000元、3000元獎勵:
14. 對入選“千企千標”“百城百品”和優秀指導站的主體,分別給予10萬元獎勵;支持地理標志優勢產業培育,對列入山西省地理標志運用促進項目的給予10萬元資助,對列入國家級地理標志運用促進項目的,給予20萬元資助,對列入國家級地理標志運用促進重點聯系指導名錄的給予10萬元獎勵。
15. 對入選市級知識產權優勢企業的,給予1萬元獎勵,對實施《創新管理-知識產權管理指南(ISO56005)》國際標準的企業,一次性補助10萬元;開展專利密集型產品認定工作,對被國家知識產權局認定為專利密集型產品的主體給予1萬元獎勵。
16. 對列入國家級重要網點的,給予5萬元/年財政支持,對列入省級網點的,給予3萬元/年財政支持,對列入一般網點的,給予1萬元/年財政支持。
17. 對入選國家級知識產權保護規范化市場的,給予10萬元獎勵;對入選省級知識產權保護規范化市場的,給予3萬元獎勵。
政策依據:晉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促進知識產權創新發展若干支持政策(晉市市監〔2022〕112號)
1. 對獲得申請受理的發明專利一次性資助3000元。對獲得中國專利金獎、優秀獎項目的單位,分別一次性獎勵50萬元、10萬元。
2. 對以專利質押貸款方式融資達到300萬元及以上的企業,一次性補助貸款利息、擔保、評估等費用總額的50%,最高補助20萬元。
政策依據:晉城市支持科技創新的若干政策(晉市政辦發〔2018〕48號)
長治市知識產權獎勵政策匯總
1. 成功注冊一件地理標志商標(含地理標志保護產品)給予3萬元獎勵;對新申請2件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且延伸注冊國10個以上的,給予2萬元獎勵。
2. 獲得山西省專利獎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的項目,分別給予5萬元、3萬元、1萬元獎勵。
3. 對獲得省級專利推廣實施資助項目,市財政每個項目給予5-10萬元的資金支持。推進知識產權示范、優勢企業培育工作,對新列入國家知識產權示范、優勢企業的,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獎勵;對新列入省級知識產權優勢企業的,給予5萬元獎勵。
4. 對國家級版權示范單位、示范園區(基地)一次性分別給予10萬元、20萬元獎勵;對省級版權示范單位、示范園區(基地)一次性分別給予3萬元、5萬元獎勵。
5. 對國家級知識產權教育示范、試點學校,一次性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獎勵;對省級知識產權教育示范學校,一次性給予5萬元獎勵。
政策依據:長治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長治市全面推進知識產權強市建設行動方案的通知(長政辦發〔2024〕21號)
企業或個人取得的發明專利每項給予3000元獎勵。
政策依據:長治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長治市創新生態建設30條》的通知(長辦發〔2020〕17號)
1. 國內授權專利:發明專利1萬元/件、獲得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3000元/件 、實用新型專利2000元/件、計算機軟件著作權及外觀專利1000元/件。
2. 國外授權專利:通過《專利合作條約》(PCT)途徑提交國際專利申請,獎勵2000元/件;獲得國外發明專利權的,首次獎勵5萬元/件;同一發明在不同國家獲得專利的,第二次獎勵3萬元/件,第三次獎勵2萬元/件。
3. 入統企業申請成功注冊企業第一件商標獎勵1000元。對于境外成功注冊企業商標的,首件給予獎勵5000元。
政策依據:長治高新區關于科技創新驅動高質量發展的獎勵辦法(修訂)(長高發〔2021〕5號)
潞城區知識產權獎勵政策匯總
1. 依據專利的質量、產業化發展方向及前景,對獲授權的發明專利進行授權資助。對年授權發明專利達3件以上的企業,一次性給予3萬元發展資金;對年授權實用新型專利達10件以上的企業,一次性給予2萬元發展資金;對獲得中國專利金獎、優秀獎的企業,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獎勵;對獲得省級專利獎的企業,按等級分別給予5萬元、2萬元、1萬元獎勵。
2. 引導企業提高自主產品質量。對獲得中國質量獎、山西省質量獎的企業,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獎勵。
政策依據:長治市潞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長治市潞城區支持科技創新若干政策(試行)的通知(潞城政辦發〔2020〕38號)
上黨區知識產權獎勵政策匯總
行業、國家、國際技術標準或發明專利支持20萬元;獲有國家實用型專利或外觀專利的支持5萬元;凡專利轉化或產品規?;a,且在我區納稅達到1000萬元以上的,再進行十倍獎勵,在我區納稅達到500萬以上的再進行五倍獎勵;申報成功的省級科技成果轉化示范基地和示范企業的分別獎勵20萬元。
政策依據:長治市上黨區人民政府 關于支持企業創新發展的獎勵支持辦法(試行)(長上政發〔2020〕46號)
運城市知識產權獎勵政策匯總
1. 對年度獲得專利授權量100件以上、發明專利授權量50件以上或高價值專利授權量10件以上的單位給予20萬元資金獎勵。對榮獲國家及省級專利獎、外觀設計獎的第一單位給予對等配套資金獎勵,其中一半以上獎金應用于專利發明人獎勵。
2. 對評定為國家級、省級優秀導航項目成果,分別給予30萬元、20萬元一次性獎勵。
3. 對以公開許可、先許可使用后支付許可費等方式,主動面向全市中小企業轉化其專利技術達到10件以上(1年內)的大型國有企業和科研院校,最高給予一次性10萬元獎勵。
4. 對按照《國家知識產權局產業知識產權聯盟建設指南》要求設立、備案并開展相關運營工作一年以上的知識產權聯盟,給予一次性資助30萬元;每年對知識產權聯盟進行考評,開展知識產權運營工作成效顯著、收益較高的,給予20萬元獎勵。
5. 對以專利、商標、版權等知識產權為質押物,從銀行等金融機構獲得融資且按時還款的科技創新類中小微企業,每年按所產生的貸款利息、擔保、評估等費用總額的50%給予一次性補貼,每個企業每年獲得上述補貼總額不超過20萬元。
6. 培育發展一批地理標志運用示范企業,對新認定企業每家一次性獎補5萬元。
7. 鼓勵企業持自主商標品牌參加中國國際商標品牌節和其他國際展會、博覽會,對獲得獎項的單位,每家給予最高5萬元獎勵。對新認定“運城品牌計劃”企業分別給予5萬元一次性獎勵。
8. 對獲得國家、省知識產權教育示范學校給予適度獎勵。
9. 對國家、省認定的優質服務網點或單位,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一次性獎勵。
政策依據:運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運城市促進知識產權高質量創新發展的若干激勵措施的通知(運政辦發〔2022〕38號)
1. 每2年評審獎勵5~20件轉化運用效益較大的高價值專利技術。
2. 對獲得市級以上地理標志運用工程項目的給予適度資助。
3. 對符合優秀出版物、廣播電視品牌欄目、廣播影視劇本、品牌刊物、網絡視聽節目內容建設等扶持政策的版權精品給予一定資助。每年遴選一批市級版權示范單位、示范園區,推薦符合國家、省級示范條件要求的單位參評國家級、省級版權示范單位,發揮示范引領作用。
4. 對經評價認定的市級以上運用中心、特色數據庫、創新平臺建設等給予5~20萬元資助或獎勵。
5. 對通過國家知識產權局登記認證的給予牽頭單位資助獎勵10~20萬元。
6. 對獲得國家、省、市知識產權試點示范強縣、試點(示范)園區、試點示范學校及優勢示范企業,分別給予5~20萬元的支持獎勵。
7. 對通過“貫標”認證的企業給予適度獎勵。
政策依據:運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運城市全面推進知識產權強市建設行動方案的通知(運政辦發〔2021〕33號)
支持企業與高校院所等科研機構開展產學研合作,取得發明專利、省級及以上新產品證書或科技成果評價、省級及以上科技進步獎、通過有資質單位檢測的產品等成果,按企業實際支付技術合作經費總額的30%給予支持,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20萬元。
政策依據:運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運城市支持科技創新若干政策的通知(運政辦發〔2020〕35號)
呂梁市知識產權獎勵政策匯總
1. 獲得地理標志商標、地理標志產品和農產品地理標志注冊登記,每件一次性給予注冊人10萬元獎勵。
2. 被核準的旅游景區(包括AAA級鄉村旅游示范村)集體商標,每件一次性給予注冊人5萬元獎勵。
3. 對獲得中國專利獎的專利權人一次性給予20萬元獎勵,對獲得山西省專利獎的專利權人一次性給予10萬元獎勵。
4. 對通過《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國家標準認證的高新技術企業,資助實際發生的認證費用,最多一次性不超過5萬元。
政策依據:呂梁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呂梁市知識產權獎勵資助辦法》的通知(呂政辦發〔2021〕43號)
對獲得國家技術發明獎一、二等獎和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特等、一等、二等獎及中國專利金獎的轉化項目,采取“一事一議”方式支持。
政策依據:呂梁市人民政府關于促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 (202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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